洛北春市場監管辦電話:150 6652 9789
應廣大經銷商提議,為大家營造公平、高利潤的市場環境,更為保障經銷商利益,特出臺市場控價監管措施。
對擾亂市場正常銷售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采?。?/span>
首勸罰:市場監管辦在市場檢查工作中,發現有不正當競爭行為,立即落實到責任人,以書面形式對責任人下達整改、罰款處罰通知書,并送達至責任人手中。限責任人自通知書下達日起三日內整改完畢、并接受處罰!
竄貨:竄貨方除按原數拉回所竄產品外,竄貨方及賣貨方都進行處罰。
(罰款金額為所查處到違規產品每整箱市場監管最低售價差價的十倍)
再停供:如若整改、處罰通知書下達三日后責任人仍沒有做出整改和接受處罰;或責任人在接受處罰后再次出現不正當競爭行為,將采取對責任人停止供貨的處理,并以書面形式通報到責任人本人、各經銷商、各零售商。停止供貨期限為違規產品的整個年度。(如若牽扯到其他零售商的供貨問題則由公司直接負責供貨)。
責任人的供貨商、公司業務員負直接監管不到位責任,片區經理負間接管理不到位責任,均連帶處罰。
請各位經銷商嚴格遵守,堅決杜絕亂價、竄貨、壓低價銷售等擾亂市場正常銷售的不正當競爭行為。